國家圖書館特來信提醒對於學位論文公不公開的問題,慎重聲明。
一、依據109 年7 月27 日「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」
二、為落實學位授予法之相關規定, 教育部已於7月2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號函, 檢送「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」修訂版,其中,【 附件三】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(參見附檔), 業已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辦理,刪除舊版申請書之"投稿" 選項。因此,雖因相關表單更新作業,各校得自109學年度第1學 期起使用新表單,但為避免研究生濫用舊表單之"投稿"選項, 造成教育部未來將揭露之各校院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比率偏高, 建請各位盡早改用新表單為宜。
三、教育部已於107年12月5日臺高教(二) 字第1070210758號函說明:「學位授予法修正後, 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,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,但涉及國家機密、 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,並經學校認定後, 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, 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」。在近期的新聞報導中, 除了重申「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」 之外,在相關報導中,教育部也說明「如果涉及機密、 專利事項或其他法律規範而不得提供,學生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, 經學校認定,才能不公開或一定時間內不公開」。因此, 受理延後公開申請時,煩請提醒研究生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 以備審查。
參考資訊
1. 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」
2.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2020-06-29修訂版
3. 學位論文公開為原則 教部: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