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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醫學大學  教務處  通知

地址: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

承辦人:吳彥儒

電話:(07)3121101轉2107

受文者:全校研究所新生、系辦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

發文字號:(106)高醫教通字第164號

速別:普通

主旨:關於106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修課事宜。

說明:

  • 依據本校「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規定,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(含碩士在職專班)與博士班研究生,應於入學第一學期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自我學習,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。學生須出示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之「學術倫理教育」修課證明,方得申請學位口試。
  • 106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請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,身分選擇「必修學生」,帳號為學號、密碼為學號末5碼,上完核心課程(18單元,時數共6小時),進行課程總測驗,通過測驗後下載修課證明,並於申請學位口試時檢附於後。
  • 106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,若於開學前已先取得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,18單元、時數共6小時之修課證明者,請攜帶修課證明至各系所辦公室辦理抵免(請系所管理者於網站後台,勾選抵免並註記通過日期)。

教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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