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各系(所)、學位學程博士班研究生已修畢應修學分數,始得向所屬系(所)、學位學程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,並應檢附下列資料

  1. 資格考核申請表一份。(從校務資訊系統列印,學生系統 D.1.43
  2. 指導教授之推薦函。
  3. 學業成績單。
  4. 博士論文相關之計畫書(含進行中之研究成果)七份。
Go to top